春苗营养计划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凤杰:中国农村留守儿童营养现状
创建日期:2012-03-28

 

  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将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规模的扩大而在较长时间内存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中存在的生活、心理、教育和人身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努力。在留守儿童面临的诸多问题中,他们的营养状况应该成为我们优先关注的问题,因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儿童期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到他们一生的健康素质,据有关观察研究表明,儿童时期的营养不良不仅导致儿童生长发育迟缓,成年后身材矮小,影响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和智力水平的提高,而且会导致他们易患急性传染性疾病,影响成年后的劳动能力,大大影响人的寿命,缩短其从事劳动的有效时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也有一个研究表明,两岁以前儿童生长发育迟缓,成年以后他们的劳动生产率将平均下降9%,严重的缺碘会使劳动能力全部丧失,中等程度的缺碘使劳动生产率平均下降25%。尤其作为女孩子,也就是女童,他们在儿童时期如果营养不良,长大以后会发育成矮小的妇女,而矮小的妇女比一般的妇女更有可能生出低体重婴儿,低体重是新生儿营养不良的一个标志之一,这样就会使营养不良世代相传,如果不采取措施打破这一恶性循环,这个过程就会循环往复,严重的制约人口素质的提高。

  近年来我们国家儿童营养状况已经有了较大的改善,2011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实施的中期评估显示,我们国家儿童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3%,5岁以下儿童的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0.1%和0.6%,分别降低1%和0.5个百分点,儿童营养检测显示,2011年我国儿童的身高、体重和2009年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城乡儿童的生长发育也在逐步的缩小,但是农村儿童营养状况不容乐观,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问题尤为突出。2005年我们城市和农村5岁以下儿童的生长迟缓率分别为3.1%和16.3%,农村是城市的5.3倍,城市和农村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分别为1.4%和6.1%,农村是城市的4.4倍,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还没有显著的改善,一些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5岁以下儿童的贫血患病率高达30%。在十几岁小孩中间,在一些地区营养不良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儿童贫血和营养不良主要是贫困导致的膳食摄入的营养素不足造成,因此需要补充充足的营养。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留守儿童和儿童营养问题,去年7月30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也就是未来十年儿童发展的纲要,它作为指导我们国家未来十年儿童发展纲领性的文件,确定了儿童发展的五大领域,是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环境和儿童与法律保护。每个领域都针对儿童发展中最主要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目标和策略措施。在这些目标和措施当中对于留守儿童和儿童营养问题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在新增的儿童与福利这个领域中,明确提出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目标。在儿童和健康这个领域也提出了低出生体重的发生率要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的儿童贫血患病率要控制在7%以下,中小学生的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三分之一,要控制中小学生营养不良发生率等等这样一些目标,同时还提出了一些措施,比如说要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的干预项目,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去年11月27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召开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认真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问题,要充分考虑他们的特殊性和紧迫性,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措施,保障他们的权益,促进他们全面发展。要积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的特殊困难地区的680个县的约2600万的在校生中开展试点。中央财政要投入160多个亿,按照学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关爱农村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社会参与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有效工作机制。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特别是营养问题,家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在强调政府和社会责任的同时也要强调家庭的责任,父母作为留守儿童的第一监护人,对儿童的健康成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也要加强对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增强其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增加他们的营养知识。

  儿童健康高质量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它是民族进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前提,投资儿童营养是最具价值的人力资源投资,投资儿童就是投资未来。温总理在出席国务院第五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时说:“儿童是我们一切事业的希望所在,关爱儿童就是面向未来,全社会都要树立一切为了儿童的理念和道德,儿童应该是社会一切福祉的最先享受者,一切灾难的最后蒙难者,有了儿童美丽的笑容,社会文明之花才能绚丽绽放”。